環境議題
1.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?
本公司按航線別、營業別均建立完整的防污措施。於各所屬船舶設立符合國際安全管理章程(ISM) Code及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(MARPOL)規定之防污系統,包含空污 、水污、油污、垃圾管理等系統,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之政策。相關環境管理政策公開揭露於正德永續報告書中。
2.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,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?
由本公司船務部負責訂定或修訂符合海上環境維護之各項規定,並由各相關部門人員落實環管措施,如:廢油回收、廢油水分離後排海等措施,減少對環境負荷衝擊。
3.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 的潛在風險與機會,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 因應措施?
本集團屬海運業非製造業,公司辧公室會依季節的轉換對於空調進行適當溫度控制,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。另集團內二艘新型節能船已加入營運,新船可節省油耗達 15%~20%, 以落實節能減碳之目標,未來規劃購置船舶也會以新型節能船為考量目標。
4. 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、 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,並制定節能減碳、 溫室氣體減量、 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 之政策?
本公司船隊採取各項節能減碳措施,如主輔機定期保養符合SEEMP規定及隨時注意機器運轉記錄維持最佳省油情形,依據國際船舶污染防止公約及各港口國等規定,配合實施相關減少汙染。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及廢水、廢棄物排放公開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。
社會議題
1. 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,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?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?
本公司參酌「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於110 年12月24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之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。本公司依循GRI 通用準則及並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「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」,編製2022年永續報告書,目前尚未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。
2. 公司如依據「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訂有本身之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者,請敘明其運作 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:
本公司參酌「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於110 年12月24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之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及111年3月4日董事會通過訂定「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」。所有運作情形已遵循實施辦理;截至目前為止尚無重大差異情形。
3. 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 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:
(1)公司及船隊符合安全管理制度(ISM)的規範,海事勞工公約(MLC)的規範,船舶保安制度(ISPS) 的規範,皆獲得船級協會認証,並定期舉辦消防安全演 練。各屬輪亦具備船級協會簽發之IOPP國際防止油汙染證書,符合國際海事組織(IMO)規範標 準。
(2)本公司透過綠色政策及備有節能減碳設備之船舶,致力降低航運業對環境的汙染衝擊,持續努 力做好綠色守護者的角色,不僅提升船舶綠色效率,更大力加強船員環保意識,未來將努力不 懈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致力於環保之表現。
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:
本公司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,權責目的係為健全良好之職場訓練機制,提供員工安全、 衛生之工作環境,並藉由不斷的提醒及宣導,減少職業災害之發生機率,其主要職掌如下:
1.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,公告後要求員工恪盡遵守。
2. 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權責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,對新進人員及在職員工舉辦安全衛生 教育訓練及安全衛生講習課程。
3. 依消防法之規定,對所屬員工定期舉辦消防安全講習或實作訓練。
4. 提供員工定期健康檢查。
5. 公司辦公樓層出入口設置門禁管制系統,以確保公司財產及人身安全。
6. 因應民國94年2月5日實施之「性騷擾防治法」,加強宣導及提供申訴管道。
供應商管理
●評選
本公司將供應商視為合作伙伴,致力於與供應商長期合作之關係,以共同建立安全的海運運輸業 供應鏈,本公司除了要求供應商品之品質外,亦敦促供應商參與環境保護,改善安全與衛生,重視人權,以共同善 盡企業社會責任。
本公司在世界各地與數百家供應商有合作關係,包含代理行、港口、碼頭、修船等業者,期望 透過與協力供應商之努力,進而建立較佳的環保、安全與衛生標準。
在供應商評選過程中,如有必要本公司將輔以徵信或要求銀行出具保証函等形式,來降低供應商 可能的營運風險,亦透過日常工作上之聯繫以及不定期的互訪,藉以考核各供應商的服務表現,以期供 應商能持續改善符合要求。
●環保、安全與衛生
本公司為服務全球市場之行業對於世界各地供應商,始終要求需配合本公司及當地法規之規定,在環 保、安全與衛生的議題上,持續提升環境保護措施,以共同維護環境品質。
本公司除要求供應商遵遁當地政府法令規定以符合相關環保、工安、衛生之規範外,並透過口頭說明 或所簽訂之合約敍明,以落實供應商所應承擔之責任。